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東華精神

 自由、民主、創造、卓越 

國立東華大學之校園精神始於創校校長牟宗燦,在1994年11月20日首屆校慶時,談到東華大學校風之建立。他認為大學的形成與發展,有其源遠流長的歷史。環顧世界各國一流學府,除校園風貌,一流的教授與學生外,都有特殊及令人欽佩嚮往的校風,這是悠久的歷史背景。東華是一所全新的大學,最有機會開創嶄新的特色、風格與制度,不僅追求美好的校園環境、健全與高效率的行政組織,並祈求創造有特色的治學理念和文化風格。故「自由、民主、卓越、制度」是東華期待追求與建立的校園文化。學術獨立與自由是一流大學所必須具備的條件,只有在此原則的堅持與維護下,大學方能致力於真理的探索,做知識上自由的交流。東華大學將致力於學術自由的風格建立,使教師自由探索更多未知學術領域,確保學生在學術規範中擁有充分學習的自由。

校園民主是自由校風的支柱,大學最重要的長期成員是學術精湛且不同領域的教授。為維護學術思想自由,使教授能長時間持續性的探索,創造新知識與文明,一般企業或行政單位一元化的決策模式是不適用於大學的,尤其是系所設立、裁撤、學程及課業的變更等學術方面的決定,除財務資源的考量外,應該由教授群以合議方式來主導。此外,大學重大決策,都需要教職員生依其決策內容及性質,充分參與決策的制定。

校園的自由與民主是大學理想的境界,但如何落實自由與民主,卻需要校園規範做基石,沒有規範和制度,校園自由將呈現一片混亂。西方社會在強調自由與民主的同時,也會呼籲建立「法律與秩序」。社會如此,大學亦然。歐美大學歷經數百年的發展,去蕪存菁,很多完整的校園規章,尤其重要決策落實於常設委員會的精神是值得我們借鏡的。

同的資源可以創建出不同型態、不同水準的大學,而其最重要的關鍵在於大學的自我期許。東華的開創強調卓越性,除校園規劃建築設施要求完整、優雅、效率外,教授的延聘、學生的招收都設定高標準,並堅持高水準的研究成果和高品質的教學,全面追求學術的卓越。創校的全體成員肩負歷史的使命,為東華大學「自由、民主、卓越、制度」的校風奠基的工作,就從今天開始。

後於2000年5月31日88學年度第4次校務會議決議修訂建校精神,創校初期制訂之建校精神指標「自由、民主、卓越、制度」,由於校園建築及系所已略具規模,各項制度也相繼建立,就制度而言,已大體完成階段性使命,在此即將進入新階段之轉型期,為承先啟後,並向上提升,將以「創造」取代「制度」,亦即「自由、民主、創造、卓越」做為東華新精神標竿,期勉全體教職員生在自由、民主的基礎上,皆能兢兢業業,共同創造新知識,以追求全方位的卓越。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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